关于评选南京审计大学经济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者:经济学院发布时间:2026-05-21浏览次数:10

各班级、各位毕业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精神,鼓励我院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积极投身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结合我院实际,现就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南京审计大学经济学院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

二、评选人数

符合条件的同学均可参与评选推荐。
三、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尊敬师长,无违法违纪行为;
        2.在校期间成绩良好,绩点2.0以上,无挂科,按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3.积极落实毕业去向,就业去向明确(含已签约、升学、出国等),以就业系统审核通过为准;

        4.在毕业生文明离校活动中表现良好,积极配合学院各项毕业工作;

        5.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同学不再参评。

四、不得参评情况
        1.未经批准,截止到评选开始时尚未缴清学费等费用者。

        2.在校期间受到通报批评以上违纪处分者。
        3.就业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有违约行为者。

五、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准备纸质版材料,递交至所在班级辅导员处;

2.班级推荐:辅导员、班主任结合学生日常表现、就业落实情况、文明离校表现等进行初审;

3.学院评审:学院组织评审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确定拟表彰名单;

4.公示: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5.表彰:对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授予“经济学院优秀毕业生”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材料递交要求

请毕业班辅导员于2026年6月12日17:00前将以下纸质材料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经济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表》(见附件)相关证明材料(如就业协议书、录用函、升学录取通知等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经济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南京审计大学经济学院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