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团支部、相关辅导员: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保证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南京审计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南审党委发[2025]1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通知。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发展程序和纪律,严格执行大学生党员发展“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制度;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二、发展条件
拟发展学生党员应具备以下要求:
(一)德育方面:
1.锤炼思想品德,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根铸魂、启智润心;
2.加强政治学习,厚实理论功底,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54、55、56期)学习且成绩合格,注重在实践中学真知、悟真谛,加强磨炼、增长本领;
3.遵守组织纪律,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或吃苦奉献精神,在学校重大工作或集体活动中有良好表现;
4.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端正入党动机,自觉接受党组织的考察,在考察期内递交书面思想汇报4篇及以上;
5.获得过一次校、院级及以上表彰(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本条只针对本科生)
6.2024-2025学年学生素质拓展测评成绩为B+及以上。(本条只针对本科生)
(二)智育方面:
1.累计学分绩点达3.0或专业排名前50%(含),且无积欠学分现象;
2.获得过奖学金(含“社会工作奖” 及各类单项奖)一次;
3.专业学习情况应征求所属学院任课教师、专业班主任、导师等的意见;
4.少数民族学生、边远地区学生等,学院党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智育要求并报党委组织部批准后施行。
(三)体育方面: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活动,体质健康达标,课外体育锻炼成绩均合格。
(四)美育方面
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培养良好的艺术修养,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塑造美好心灵。
(五)劳育方面
1.认真参加各类实践(实习)活动和义工服务活动,综合表现良好;
2.原则上近一年内宿舍卫生评比应获文明宿舍及以上,无任何宿舍违纪行为。
(六)本学期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不发展:
1.考试违纪作弊被学校通报者;
2.被学校奥蓝系统或学工系统通报者;
3.在学院宿舍安全等各项检查中(含晨读晨练)被通报者;
4.受到学校、学院处分及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者。
(七)对个别特别优秀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发展党员的具体条件可适当放宽,但应严格控制。经个人申请,辅导员审核,党支部评议后学院党委研究决定。
“特别优秀”指在省级及以上英语、数学等学科学术型竞赛活动中取得名次,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省级及以上文体竞赛、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取得名次或获得表彰,在校学生会、大学生艺术团等各类学生团体的活动中表现突出(可征求校团委等部门的书面意见)等;“作出突出贡献”指在校、院的中心工作、重大活动或日常学生活动中表现突出,或见义勇为等。
三、发展流程
1.个人提交申请材料,并将学习成绩、荣誉奖励、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审核。(打印附件1、4、5、6,手写,12月11日截止)
2.团支部和党支部综合推荐,具体流程如下:
(1)团支部依据递交申请的发展对象综合表现情况,组织班级民意测评对推选名单进行群众投票测评。
(2)辅导员审核学生提交材料,结合学生日常表现、民意测评情况给出推荐意见。(12月11日截止)
(3)学生党支部进行讨论推荐。学生党支部对照学院发展党员条件,组织发展对象进行发展答辩,对发展对象进行考核,提出拟发展党员初步人选,并准备好预审材料(原则上12月17日前)。
(4)学生党支部向学院党委上报拟发展党员名单。学院对拟发展对象进行预审,学院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讨论后对拟发展党员情况进行公示(原则上12月18日前)。
(5)专兼职组织员领取《入党志愿书》草表并指导发展对象填写,支委会审核合格后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党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大会结果及时报学院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待定)。
(6)学院党委安排专人与拟接收预备党员谈话(根据实际情况待定)。
(7)学院党委召开会议,审批预备党员。
(8)专兼职组织员将发展结果及相关材料报组织部复审。
四、注意事项
请以团支部为单位于12月11日17:00前将附件3电子表、相关证明材料及专业班主任的意见压缩到压缩包中,发送至对应支部邮箱(一支部:270550@nau.edu.cn;二支部:270557@nau.edu.cn),压缩包及邮件命名方式为:“经济学院本科生第X党支部+发展人数”(专业老师的意见提供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截图,以“申请人+班导师意见”命名,统一放置于压缩文件中);附件1、2、3、4、5、6纸质稿(其中附件1、2、4、5、6打印后手写,附件3填写后打印并让辅导员、班导师签字),贴便利贴标明“经济学院本科生第X党支部+发展人数”后于12月11日交给对应支部书记(一支部:乔振老师;二支部:张迪老师,企业微信可联系)。
本次推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选工作由各团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应严格遵守推荐程序、认真审核推荐材料,如有违规操作,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经济学院党委
2025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