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各学生党支部、团支部:
根据《南京审计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南审党委发〔2025〕116号),为提升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党员发展质量,把好党员发展“入口关”,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经经济学院党委研究决定,现进行2025年秋学期入党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一、申请对象
2024年秋及以前确认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过青共校学习并已结业。
二、推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具体程序:学院团委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个人申报、团支部评议、分团委审核、征求党支部意见、学院党委会讨论、推优公示)、党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发展对象并提交备案报告、学院党委审核批复。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1月3日-11月5日,学生个人提出申请。
11月6日-11月9日,团支部召开群众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须有两名党员参加,与会人员需对其能否发展表明自己的态度,谈话内容需详细记录,分思想、学习、工作及生活四个方面,并将提到的优缺点分开记录,确定学生发展对象还要征求有关领导、任课教师、专业班主任、导师、辅导员等方面的意见。
11月10日-11月13日,确定入党发展对象应当经过共青团组织推优、公示产生发展对象人选。分团委填写《共青团推荐优秀团员作发展对象登记表》,向基层党支部推荐。
11月14日,基层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提出初步人选。报所属二级党组织审核确定并备案,发展对象确定时间以二级党组织批复为准。
三、具体标准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原则上,以下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方能获得推优资格。
1.德育要求
(1)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根铸魂、启智润心;遵守组织纪律,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积极参加校级或院级活动并表现良好,遵守校规校纪,每日坚持辅导猫晚间签到;
(2)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参加青年共产主义学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并且成绩合格,注重在实践中学真知、悟真谛,加强磨炼、增长本领;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端正入党动机,自觉接受党组织的考察,考察期内每季度至少递交一篇书面思想汇报;
(3)至少获得过一次校、院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4)综合素质测评等级“B+”及以上。
2.智育要求
(1)累计学分绩点达3.0或专业排名前50%(含),且无积欠学分现象,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含“社会工作奖”及各类单项奖);
(2)专业学习情况应征求所属学院任课教师、专业班主任、导师等的意见;
(3)少数民族学生、边远地区学生等,学院党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智育要求并报党委组织部批准后施行。
3.体育要求
(1)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活动,体质健康达标、课外体育锻炼成绩均合格;
(2)按时参加晨跑(或晨读),出勤率达到要求,无代签及弄虚作假现象。
4.美育要求
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培养良好的艺术修养,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塑造美好心灵。
5.劳育要求
(1)认真参加各类实践(实习)活动和义工服务活动,综合表现良好,义工服务活动时长大二累计20学时以上(含),大三、大四累计30学时以上(含),参加学习支持辅导、励学团队负责人等可视同参加义工服务;
(2)原则上,上一学年(2024年10月)至今宿舍卫生等级至少一次为“文明”以上(含),并且无任何宿舍违纪行为。
(二)特殊情形
1.对个别特别优秀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具体条件可适当放宽,但应严格控制,申请放宽条件不得超出一项。
(1)“特别优秀”指在省级及以上英语、数学等学科学术型竞赛活动中取得名次,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省级及以上文体竞赛、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取得名次或获得表彰,在校、院团学组织(含团委、学生会、学生党建中心等)等各类学生团体的活动中表现突出(可征求校团委等部门的书面意见)等;
(2)“作出突出贡献”指在校、院的中心工作、重大活动或日常学生活动中表现突出,或见义勇为等。
2.对于涉及以下几种情况的学生,不能推荐作党的发展对象:
(1)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不满一年者;
(2)民意测评不过半者;
(3)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者;
(4)对群众座谈会意见或基层党支部内部意见分歧较大的,暂缓确定。
三、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由学院党校另行通知
材料提交:
请各团支部于11月7日17点之前填写附件1(电子版)并发至团委邮箱jjxyzzglzxyx@163.com,填写附件2.3.4(纸质版)交到经济学院学生活动室(泽园书院长廊116)。联系人:李峥、梁书棋(企业微信联系)。
本次推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推荐程序,如有违规操作,依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
1.经济学院2025年秋学期拟推荐作党的发展对象人选信息汇总表
4.群众投票测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