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委员会】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江一帆发布时间:2021-02-22浏览次数:1680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书院、各部门:

    为认真扎实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安全,确保我校2021年春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江苏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高校2021年寒假及春季开学期间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苏校防组﹝2021﹞3号),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特发此通知。


    一、课程教学安排

    1、本科生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分批错峰返校,3月1日正式上课。

    2、开学两周内,原则上所有课程采取线上教学模式,学生在线学习。两周以后,转为线下教学。

    3、所有课程线上教学原则上统一使用南审直播平台。已经在学校统一安排下建设MOOC教学资源的课程,可以采用MOOC平台作为教学辅助。

    4、为保证在线教学秩序,线上教学活动严格按照已经发布的春学期课表执行。3月6日(周六)、7日(周日)停课,涉及课程的任课教师与学生商议后自行补课。

    5、各任课教师应于开课前通过南审直播平台发布课程QQ群、微信群号或者自行在企业微信建群,形成师生课下联系渠道,方便及时交流、互动和学习。

    6、因特殊原因,极少数无法使用在线模式进行上课的课程,可以由学院申请,经教务委员会审批同意后,待线下教学活动恢复后及时补课。

    7、体育类、艺术类、经典导读、通识任选等待选课后开课的课程,统一从第三周开始线下教学,所缺课时由任课教师与学生商议后自行补课。


    二、在线课程督导

    1、按照“谁上课谁负责、谁上传谁负责”的原则,健全线上教学课堂负责人制。任课教师是网络课堂的主要负责人,应对教学资料审核、授课内容、及课堂管控等方面均负首要责任。

    2、各学院要妥善做好线上教学的组织工作,强化线上教学过程的监管,负责在线教学的课程资源质量。学院应组建由学院领导班子及学院督导为主要成员的在线课堂监察组,对教师的在线教学期间的直播教室和网络群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在线教学安全和质量。

    3、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将安排督导进入直播课堂进行随堂听课,对于教学效果差或者教学过程中出现的违规问题,视情节轻重予以提醒、通报批评、警告直至追究教学事故等处理。


    三、学生注册

    学生返校开展线下教学活动后两周内,到其所在书院加盖注册章及办理火车票优惠卡充磁手续。各书院于3月28日前将本书院未报到学生名单及原因统一汇总后,报送至学籍管理中心。


    四、教材发放

    学生返校后,图书馆教材科将统一发放教材,具体发放时间与发放方式请关注图书馆相关通知。


    五、考试安排

    1、缓补考安排缓补考将在第三周开始,利用周三下午和周六、周日进行,补考申请和缓补考日程安排详见教务在线通知。因为疫情原因无法返校参加缓补考的同学,请各书院将名单汇总后于第三周考试前报备教务委员会考试中心,待其返校后由课程归属学院单独安排考试,考试形式与上学期期末考试一致。

    2、等级考试安排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和江苏省计算机这两项校外项目考试时间是否变动,以江苏省考试主管部门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


    六、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

    1、毕业实习毕业实习工作原则上在4月30日前完成。

    鼓励各学院利用学校开发的虚拟仿真实践教学项目,组织学生在线实习;或与校外企业合作,采用企业开发的公益软件,进行远程实习;或与实习企业商量,安排学生居家远程实习。

    现场实习一律在低风险地区进行,尽量安排在市内,尽可能减少省内跨市实习,原则上不得跨省组织实习。绝对禁止学生去中高风险地区进行现场实习。有现场实习安排的学院,要拿出切实可行的现场实习疫情防控预案,提前做好实习期间疫情防控教育。

    采用校内虚拟仿真软件实习的学生,实习鉴定由学院统一认定。与校外企业合作的实习(包括远程实习和现场实习),由企业出具实习鉴定。实习鉴定模板在教务在线下载专区的实践教学部分可以下载。

    所有毕业实习的日常指导、学生实习日志及总结填写工作均在学校实习平台上无纸化完成。指导老师要通过学校实习平台,每天掌握学生的实习动态,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与学生联系,同时向学院领导及时反馈,必要时报学校防疫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学院要根据上述要求制定自己的毕业实习方案,报教务委员会实践教学中心备案后执行。

    2、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毕业班学生要根据原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通过网络、微信、QQ、电话、短信、视频通讯等方式与指导老师保持正常联系,展开线上交流,保证论文(设计)写作工作能正常有序完成。根据《南京审计大学本科生采用创新创业项目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南审教发[2019]27号),鼓励采用替代项目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如果学院要采用学校统一的论文指导平台,可以向教务委员会实践教学中心申请搭建。

    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原则上在5月底前完成。各学院可以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采用在线答辩或线上线下混合答辩。对于初评成绩为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都要答辩,其他毕业设计(论文)是否答辩,由所在学院自主决定。但所有毕业设计(论文)都要保证质量,以便事后接受教育部、教育厅和学校组织的各层级抽查。

    各学院要根据上述要求制定自己的毕业设计(论文)实施方案,报教务委员会实践教学中心备案后执行。


    七、教学问题咨询

    为解决学生开学初在线教学期间的各类问题,教务委员会、实验中心以及信息化办公室将持续使用企业微信的咨询平台,安排专人全天候解答和处理学生们的各类咨询及诉求,以确保在线教学活动顺利开展。


教务委员会

2021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