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申报2013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发布者:经济学院发布时间:2013-03-11浏览次数:2169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江苏省教育厅将于近期组织实施2013年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为提前储备项目资源,学校决定启动2013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13年我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采用“分级申报、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评选和立项建设。“大创项目”分为院级、校级、省级(国家级)三个层级,由二级学院(部)与学校进行遴选和管理。

  1.院级项目

  院级“大创项目”由各二级学院(部)参照《南京审计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立项。各二级学院(部)应鼓励学生积极参加项目申报,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学生确定选题,积极组织教师强化项目指导,形成一定规模的院级项目团队与项目群。

  各二级学院(部)设立大学生实践创新分俱乐部,建立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专家库,对本院“大创项目”开展的各个环节进行指导和帮助。组织专家对本院“大创项目”进行前期指导,滚动接受学生的申请、组织立项答辩(评审)、进行中期检查及结项评审(答辩)等工作。对本院“大创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将其中比较成熟的项目推荐参加校级项目遴选。

  各二级学院(部)应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对指导教师进行统一考核和核算工作量,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证书。

  2.校级项目

  各二级学院(部)对院级项目进行初审,按不超过院级项目总数30%的名额推荐为校级项目,报送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南京审计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俱乐部实施指导意见》第十三条的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遴选出一批校级项目进行立项建设。

  3.省级(国家级)项目

  教务处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和《南京审计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俱乐部实施指导意见》的要求,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校级项目进行评审,从中择优遴选出一定数量的项目向教育厅推荐,由省教育厅进行评审作为省级(国家级)项目进行立项建设。

  获准立项的省级(国家级)“大创项目”除上级部门经费资助外,学校将按一定比例给予配套经费支持,对获批校级的“大创项目”给予2000元/项的经费资助,并根据学生项目完成情况和各二级学院(部)做出的成绩评定,给予相应的学分认定。

  二、项目选题

  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和所学专业进行选题,研究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

  选题范围包括:

  1.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

  2.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3.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4.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5.社会调查项目;

  6.其他具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2013年度申报的“大创项目”不得与历年已获立项的各级各类“大创项目”或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

  三、申报条件

  1.本次立项重点资助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新实践具有浓厚兴趣的学生。鼓励跨学校、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团队应当搭配合理,分工明确。

  2.项目主持人不得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项目主持人必须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具备基本的科研素质与能力。我校各年级学生均可作为主持人进行申报,但2009级学生只能作为梯队成员参与项目建设,不能担任项目主持人。

  3.指导教师由学院配备或学生自行联系,每位指导教师一次指导项目不超过3个。指导教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能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

  4.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一年,且必须在主持人本科毕业前完成。如到期未能按时结项,需按相关规定办理延期、更换主持人或中止建设的手续。

  5.2012年已入选的校级项目,在精心打磨的基础上,可以再次申报2013年省级(国家级)“大创项目”。如被立项为省级项目,则按2013年省级“大创项目”立项要求进行建设,同时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补足资助经费。

  三、立项程序

  1.院级项目申报

  申报人可按照“确定选题——组织团队——联系导师——讨论并明确实施方案——填写《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的程序进行申报。二级学院(部)对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按照院级项目进行立项建设。

  2.校级项目推荐

  各二级学院(部)对在院级项目中择优推荐一定数量的校级项目,填写《院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二级学院(部)推荐校级项目汇总表》,经主管院长签字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校级与省级项目(国家级项目)遴选

  学校将成立专家组对各二级学院(部)推荐的校级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校项目立项建设名单和省级项目(国家级项目)推荐名单,同时将推荐名单上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进行评审,获准立项后,按照省级项目(国家级项目)进行立项建设。

  四、时间安排

  院级项目遴选由各二级学院(部)自行安排,参加校级遴选的项目,请各二级学院(部)于3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纸质材料(《院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二级学院(部)推荐校级项目汇总表》、《南京审计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中和楼219),电子版发送至sjjxk@nau.edu.cn。

  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58318281。

  特此通知

 

南京审计学院教务处

2013年3月8日

 

南京审计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doc